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是指海关商品统计目录对于进出口商品所要求填报的计量单位,即法定计量单位。 pV=@s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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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种进出口商品均应填报第一计量单位。海关商品统计目录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还必须填报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若成交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应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转换。 b 4OnZ;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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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报关单填报时,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报关单的数量及单位栏的第一行;第二计量单位填报在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第二行为空;成交计量单位填报在第三行。 wE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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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加工贸易、减免税等含备案数据的货物,申报的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数据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